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大楼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简要
2021-11-17
-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大楼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1-1332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时0分~2021年11月1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9943.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3.2.2】及【3.2.3】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注:①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勘察、设计方参与投标。 3.2.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勘察、设计方参与投标。 ②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③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不免除中标人的相关责任,但不得再次分包。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 3家单位(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或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或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施工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壹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 3.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施工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0时0分 - 2021年11月1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时0分 - 2021年11月1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 9时45分 - 2021年11月1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0-28823002-87
-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工
代理联系方式:020-37205877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4